职工在上班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可以报工伤,甚至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不是自己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也可以报工伤。那么,在上下班的路上摔倒受伤了,能不能也报工伤享工伤保险待遇?
1、上下班路上摔倒能不能报工伤?
法律没有规定在上下班途中不小心摔倒受伤可以报工伤,只是在《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因此,在上下班途中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的前提是发生交通事故,并且发生的交通事故不是自己一方负主要责任。上下班途中摔倒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2、哪些情况可以报工伤呢
在不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况下,下列情况可以报工伤:
(1)患职业病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3)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6)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7)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8)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报工伤可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