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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法律业务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大公民的环保意识迅速提高,国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力度逐步嘉庆,环境保护立法不断完善,同时低碳经济的法杖水平也成为衡量经济发展综合水平的重要指标,环境保护与低碳经济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议题越来越手段各国政府、国际间组织和各界人事的重视和关注。律师在预防因环境污染而引起的法律风险及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环境资源法律业务部以提高我国环保行政水平、提高低碳经济运行质量并最终造福国民为设立宗旨,以优秀的专业品质积极热诚地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服务。

业务范围

  环境法律咨询

  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有关环境保护法律问题提出的咨询,并出具法律意见。

  环保法律顾问

  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聘任,担任法律顾问,为环保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充当参谋,提供决策的法律依据和建议,出具法律意见;协助环保部门依法及时、正确地处理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接受聘任,接受企业的环保专项法律顾问,宣传环境资源法律、法规,避免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发生,为企业减少损失;结合国家清洁生产政策的事实,为企业在招商引资、技术改造、生产经营等方面提供清洁生产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逐步实行“循环经济“生产方式;

  接受聘任,担任环保产业经营单位的法律顾问,提供环保政策、法律依据,依法维护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等各项合法权益,帮助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担任环保组织的法律顾问,参与或者配合环保主旨开展环保公益活动并提供律支持,保证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建设项目专项环保法律服务

  为各类投资项目提供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见;

  为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的立项、签约和履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污染防治提出法律建议;

  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

  环境污染所获赔偿纠纷民事诉讼

  接受环境污染受害人的委托,代理环境污染民事索赔诉讼,包括起诉、申请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出庭、和解谈判、上诉、申请执行等;

  代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被告人的委托,代理应诉,包括答辩、反诉、出庭、和解谈判、上诉等。。

  环境行政复议

  代理因环保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提出环境复议申请,并担任申请人的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担任环境行政复议案件第三人的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接受环境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环保部门)的委托,针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代为提供书面答复,提交证据材料等。

  环境行政诉讼

  代理环境行政诉讼案件原告参与行政诉讼,包括起诉、出庭、上诉、申请执行、请求赔偿等;

  代理环境行政诉讼案件被告应诉,包括答辩、出庭、上诉等;

  代理环境行政诉讼案件第三人参与行政诉讼。

  破坏环境报警犯罪刑事诉讼案件:

  接受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接受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

  接受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环境行政许可听证

  接受与环境行政许可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等环境行政许可代为提出听证申请,提供环保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代表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会。也可以接受环保部门的委托,参加环境行政听证会。

  低碳经济运行相关法律业务

  参与项目论证,并就有关事项进行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咨询;

  参与低碳经济产品的设计及交易,并就有关事项出具法律建议或意见;

  为各类投资项目中涉及的事项提供专项法律建议或意见;

  为低碳经济建设项目的立项、签约和履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低碳经济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污染防治提出法律建议;

  协助企业起草、审查、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