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饮者是否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1526日晚,訾某、刘某二人和王某、谢某等九人进行同学聚会。上述人员在就到及歌厅唱歌期间均饮酒。当晚23时,刘某驾车搭乘訾某离开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訾某、刘某死亡。经交警部门查证核实,刘某饮酒后驾驶车辆未确保安全发生事故,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后訾某的近亲属起诉。要求刘某亲属赔偿损失。房山区法院受理后主持调解,刘某亲属赔偿訾某亲属各种损伤330000元,法院作出(2015)民初字第06268号调解书予以确认。

訾某的近亲属再次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谢某等九人对訾某的死亡承担20%的责任,赔偿损失196119元。王某、谢某均辩称,交警部门已经对事故进行认定,刘某负全部责任,訾某本人也喝了酒,且明知道刘某饮酒还乘坐其驾驶的车辆,訾某本人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没有证据证明王某、谢某等劝刘某、訾某饮酒。訾某的亲属已经从侵权人近亲属处的得到了赔偿,再要求赔偿属于重复主张,不同意赔偿。

房山区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訾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明知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酒后驾车,且乘坐醉酒人驾驶的车辆具有重大隐患的情况下,仍乘坐醉酒人刘某驾驶的车辆,发生事故时其本人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王某、谢某等九人与訾某共同饮酒,在知道訾某饮酒的情况下,对訾某的离去负有安全注意义务,但王某、谢某均未能如此,故王某、谢某等九人对訾某的损害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应就訾某亲属与刘某近亲属签订赔偿协议约定数额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最后判决王某、谢某等九人连带赔偿訾某亲属各种损失的10%85639.10元。

本案首先认定王某、谢某等九人对訾某、刘某酒后乘车、驾车存在过错。即使没有劝酒,作为同饮者也不应放任他人无底线甚至醉酒离开而不予以注意。其次訾某的亲属从刘某亲属处得到了赔偿,并不意味着王某、谢某等九人的赔偿责任的免除,且訾某亲属并没有从刘某亲属处得到足额赔付。故訾某亲属要求王某、谢某等九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属于重复主张,法院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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