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宪华律师,一直专注于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风险防控领域的研究与实践,十几年来承办各类刑事案件数百件,积累了大量经济犯罪案件、金融类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和个人信息类犯罪案件的辩护经验。彭宪华律师一直以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为律师工作的核心目标,尤其擅长通过对办案人员心理及案件推进过程的精准把握及时调整辩护思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羁押时间。近年来代理的多起重大刑事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初查阶段不立案、侦查阶段撤销案件、起诉阶段免于起诉、审判阶段缓刑及二审改判无罪的裁判结果。
自2013年以来,彭宪华律师带领北京市亚欧律师事务所刑事风险防控业务部为国内大型上市公司、民营企业、信息类企业、大型互联网集团公司、保险公司等开展刑事风险防控项目,推动企业以刑事法律的标准来识别、评估和预防公司的刑事风险,制定并实施遵守刑事法律的计划和措施。
中文名:彭宪华
国籍:中国
毕业院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职务:主任律师
就职企业:北京市亚欧律师事务所
教育背景:刑法学硕士研究生
2014年美国肯特法学院短期访问学者
● 刑事辩护
● 金融、保险与信托
● 企业刑事合规
● 北京市亚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党支部书记
● 中国社会科学院 刑法学硕士研究生
● 北师大中国企业家犯罪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 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服务中心法律顾问
●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法律顾问
● 北京市律师协会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
● 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理事
● 海淀区律师协会业拓委 副主任
主要业绩:
重大诉讼与仲裁案例: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张XX犯玩忽职守等三罪名;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李XX犯贪污、受贿罪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王XX涉嫌受贿案;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的周X涉嫌行贿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邢XX受贿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李XX被指控受贿罪案;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张XX被指控犯集资诈骗罪案;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刘XX被指控犯贪污、受贿罪案;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赵XX贪污、挪用、职务侵占案;
● 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夏XX被指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主要顾问单位:
●上海连信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阔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济南汇泉新世界置业有限公司;
●济南瑞思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万商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戎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银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今麦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联动天翼新能源有限公司;
● 珠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